完成日期
| 负责单位
| 工作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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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
| 各学院
研究生处
教务处
| 一、准备有关材料
1、推免生《复试录取表》
2、推免生《体检表》
3、《广州大学2016年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审查汇总表》
4、教务处组织校内推免生推荐、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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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前
| 各学院
研究生处
教务处
| 一、审查拟接收的校外推免生材料
1、《广州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该表必须是有推免生推荐学校推免生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而且内容填写完整;
2、申请者个人陈述1份;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并加盖有推免生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证明;
5、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本部分材料不作为审查时必须提供内容)。
二、确定拟接收外校推免生复试名单
三、教务处确定校内推免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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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
| 各学院
| 一、向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同意复试的上述外校推免生的审查材料,办理外校推免生复(面)试手续。
二、通知经学校审核同意的外校推免生复试。
三、组织校内推免生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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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前
| 各学院
| 一、组织外校推免生复(面)试
外校推免生复(面)试前须查证,包括:身份证、学生证、历年在校成绩单
二、组织复(面)试合格、拟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体检
在广东省中医院体检。
三、经复试和体检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都一定要在规定时间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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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前
| 各学院
| 一、确定拟录取校内、外推免生名单并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审批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单位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2、各学院报送《广州大学2016年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审查汇总表》;
3、报送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复试录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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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前
| 各学院
| 到广东省中医院取回推免生的《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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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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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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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挂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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